2013年10月31日

高醫性別所學生會的「交織政治」

面對遊行前後的諸多爭議,我實在看不出這篇團體訴求實際上究竟「訴求」了些什麼。

最荒謬的是,提出這份主張的人還自己搬出「交織政治」(transversal politics)來說嘴...。女性主義提出交織性的關鍵,難道不就在於強調差異以及重視各種不同經驗的表達嗎?我當真還沒聽過這種,把別人認真書寫的經驗文字,不作任何實質討論跟對待,直接扣上「掉書袋、賣弄學問的長篇大論」、說是「酷兒偏執」和「理論說教」就予以取消,然後還稱自己是運用「交織政治」的人。

遊行前,在用藥以及性難民的爭辯當中,社群中如「Gay Here」等許多人就是以「公約數」之名,主張先把邊緣人給「約」掉,好優先推動「LGBT性少數平權的大目標」;而這份聲明,倒是挺契合這個主張的。

交織政治,起碼在台灣,真的也不是什麼新引進的流行玩物,1995年之所以會有人在「性/別」當中插入那條斜線,就在於挑戰素樸的性別化約與經驗普同論,要求重視性別內、外與其他「社會差異」(階級、種族、年齡、身體...等)的複雜關連(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的「名稱與理論立場」)。這個問題意識,也一路延續到台灣近20年的公娼抗爭,以及日日春鍾君竺今年在遊行舞台上的發言,而這,就是一個性權理論與運動的辯證軌跡。

有些人,開口閉口總愛談超越,就好像Giddens那揚言要超越左右的「第三條路」,最後卻只是走向政治修辭學的死胡同。談交織,如若是跳過台灣運動裡裡外外的這些性權辯論的場域跟經驗,我不知道這是要跟誰交織、交什麼織,最後恐怕只是賦予rooting/shifting一個全新的意涵:我rooting在自己的經驗打死不動,然後把別人的經驗跟政治議程都shifting成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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