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

Free The Nipple與個體自主

自由主義者經常會假定一種純個體的「自主」(autonomy),這種「自主」與他人無關,完全是個人主體意志的展現,而良好的政治,即是每個人都能確實按照自己意願履行的狀況(例如:簽訂契約、市場交易、伴侶約定、性/身體自主...等等),而自由主義的政治綱領,則是要排除任何可能造成個人意志受到干擾的外力因素(例如威權國家、壟斷集中...等等)

但是,簡單來說,無論是從市場經濟或者婚姻制度,乃至於現代國家的發展歷程來看,這些機制與運作模式的生成,事實上都很難說是單純個體「自主」的總和就能達成的規律,而總是更仰賴其他外力。絕對的個體「自主」,一定程度上只是幻想,現實中的「自主」永遠都是「有限的自主」,它依循著過去的歷史文化傳統或者社會條件所給定的物質基礎,來決定並調整寬窄。

例如,談及婚姻的「自主」,個體選擇也無法完全脫離社會現有的性/別道德觀念與政經制度,「自主」在此只是相對性的;把討論對象代換成「賣淫」就更熟悉了,例如許多激進女性主義者樂於根本否認自願賣淫者的「自主」,就是藉由指出「自主」的有限與其條件,去聲稱賣淫者不具有「真自主」[1]。但我認為,不能完全否定這些實踐都有「自主」的成份,我採取的是比較弱的解釋版本:「自主」是「有限的自主」,而不是絕對的。

最近因為一些女人參與Free The Nipple而導致跟男友吵架的問題似乎相當常見。簡單的解法就是,搬出絕對的「自主」觀:我的身體我決定;第二個,則是要找出這阻礙干擾「(女性)自主」的兇手,通常這個阻礙又直接被追認為是「父權」(或男人),因為男人占有、支配女人,所以女性主義要掃除障礙,實現女人的「自主」。[2]

兩個觀點都有它的問題跟簡化,第一個就先不多說了,如前所述,「自主」從來都不是自我滿足的,而光靠著對絕對自主性的重複宣稱,頂多只能藉由政治上的挫折而不斷循環生產政治籌碼,卻無助於深化問題。例如,「自主」是否包含自願進入一段關係,讓渡一部分自主性或自由予伴侶這樣的「自主」。這應該是自然權利究竟源自主體意志,還是源自高於主體意志的自然法的長久辯論(如人能否「自願為奴」的問題);第二個,我認為,除了性別不平等的問題以外,這裡則更多地涉及到現代單偶制下的普遍情感構造,它對關係的預設就是相互占有、彼此忠誠、不對外開放,而現代關係所催生出的例如包含了妒恨、猜忌等普遍情感,這些情感都不是單一性別(男人)才具備。所以,男人不願開放女友赤身露體在網路上供外人觀看、與女人痛恨男友批腿偷吃其實有著類似的成分。弔詭的是,卻不會有人說後者顯示了女人對男人身體的支配與占有。

總之,單單把這指認為是男人的問題、父權的問題、性別不平等的問題,恐怕都失之片面。

看到簡維萱​的這段話,覺得深有同感:

❝臺灣的性運與婦運早已發展了數十年的論述,去捏就出本土的、屬於我們的女性主義與性/別研究,或是更近於台灣或甚東亞社會裡宰制身體、貶抑女人的龐物,如果至今放棄自歷史的向度繼承過往的知識,那麼我們永遠只是在驅逐一個號稱父權的巨大幽靈,卻無法直擊並改變再生產壓迫的結構。❞ [3]

以上算是用我的方式簡單呼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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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控賣淫者不具備「真自主」,不表示論者否認絕對的個體「自主」。進一步說,部分女性主義者一面指認賣淫者的「非自主」性,卻又同時明指暗示婚姻或者伴侶關係,相對於賣淫,就是主體的「自主」選擇,這即是理論上的不老實,通常只反映了論者自身的性偏好與性階層利益。

[2] 典型的通俗說法,可參考性解放の學姊 2.0​這帖圖文的第三段。

[3] 簡維萱:乳頭太近而解放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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