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7日

記吾鄉。種籽

劇場可以有自己內在運行的軌跡,不必然要討好觀眾,但當演出刻意安排互動時,是否至少帶有最低底線的誠意?

從最初場景,導演向觀眾拋出何謂「鄉」(或者「家」)的提問,要觀眾用筆在傘上寫出片段語句,接著直到戲的告終為止,這些語句只被抽象化約為「故事」二字。人們無需要知道故事的具體的內容,只要知道似乎存在著許多不同的關於「鄉」的故事即可。演員從觀眾間穿梭而過,表演出一種觀看的姿態,從而便彷彿處理了這些「故事」。這是一種形式主義的敷衍,註定讓探問「鄉」的原意,剛好一百八十度倒轉,使那「鄉」成為無需提問,不證自明的存在。

每個人都有著「鄉」嗎?任誰都有那能夠回觀的「鄉」,且這「鄉」還具有可見性,能形諸以文字化並書寫在傘上嗎?本該是基礎與核心的提問,卻由於儀式貫穿了舞台內外,或者根本上取消了舞台界線,劇場邀請觀眾同演員合力完成的儀式,於是實現了一種共識假象,在一個表面「開放」的場域當中,造成這些提問的不出現,或根本上不能出現,這恰是一種儀式暴力的展現。

當「鄉」已然是無續探究實體的形式化與美學化乃至於去歷史化的對象,動輒「五百年」前後時間觀的大哉問,也只能是一種缺乏歷史向度的扁平囈語,五百年因而只是抽象數字,而不是時間觀念。甚至無需提及加薩、巴勒斯坦,就連戲劇所在的寶藏巖吧,周老先生他其實也可以姓王,或者姓李,根本上並不會構成太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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