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1日

良善面貌的警察暴力


華隆工人被抬上警備車的過程裡,一位中年短髮女警格外引起我的注意。兩線三星,看上去身手幹練,在現場算是長官了吧,在兩列警方人龍的中間來來回回,負責指揮調度其他女警的清場節奏與路線。

之所以她吸引我,並不因為她正在盡她份內的事,而是因為那些她所多做的。像是在媒體鏡頭未及之處,叮嚀部屬多注意是否有需要攙扶的老工人、指示其他員警協助避免有人受傷,以及在等候警備車時長時間同工人的搭話。

警察經常同抗爭者搭話,扣除掉某些刻意的調侃與挑釁(如:演夠了!該回家啦!),其它多數時候則是漫不經心的。她卻讓我格外感受到一種真誠,她會拍拍路過的抗爭者的肩,說聲辛苦。面對其中一些工人向她重提抗爭訴求、甚至是批評政府時,她沒有打斷,聽完後也表態自己的支持,並且也不忘隨後補上一句,改革只能慢慢來,不可能一夕成功,自己只是在執行警察必要的工作,要工人們加油多保重云云。

緊接著驅離指揮,與驅離過程中引發的真實的肢體暴力,人們難免簡單將她隨後的「良善」表現斷定為虛偽。然而我相信她表現的本真,她履行自身的職業理性,作為國家機器第一線鎮壓工人運動的理性,與她隨後表現出的對工人的關懷,恐怕並不截然互斥。

人們對於維護國家治安的警察,經常採取以兩種方式理解:

(一)將警察辨認為無意識地受國家支配,在執法當下,警察作為執法者,把自己的主體性與自我給騰空讓渡給國家。

(二)假定警察對於自身角色有著錯誤認識,或者基於無知而表現出的某種屏蔽,因而無法正確認識到自己的利益其實與抗爭者一致。

這兩種理解方式也反映在抗爭者面對警察的相應策略。好比說,藉由(一),抗爭者將個體所經驗到的暴力聯繫上國家的抽象暴力,再將這抽象暴力從個別警察的個別身體上抽離區別出來。因此,警察可以不是敵人,警察是無意識的執行者;藉由(二),既然警察的行為是基於無知的錯誤認識,抗爭者就要喚醒警察個體的意識,進行知識的補遺,再把警察拉作同一陣線。這也是近來抗爭場景中,經常出現對警察呼籲喊話的背景(如:轉過去!與人民站在一起!)

但在今天這名女警身上,我注意到的是,她的兩種表現──嚴格指揮驅離,與某種看似同情理解工人的良善──幾乎是無縫地在同一個時間點交錯輪替。前一刻她走近勞動部建築,指揮將人架離;後一刻她站回人行道,表現出關心,然後重複再來一次。

這個現象並不表示她有著「善的一面」與「惡的一面」,更不表示抗爭者能夠自以為地去擴大她的善並抑制她的惡,我認為,這兩種表現其實就是她的同一面,也就是紀傑克在討論納粹時對漢娜鄂蘭的質疑,是一種「過剩服從」,艾希曼並不是拒絕思考的平庸官僚,而是自我立法的自律主體;不是服從外在的國家或長官,而是聽命於內在超我的指令。而無論是維護現場秩序、排除抗爭者保障公務機構運作、或者是體貼抗爭者並盡量避免衝突傷害,看似相悖的兩種表現可以是女警貫徹指令的「同一面」──也就是,她真心相信她自己正在做對的事、必要的事,她也是心悅誠服地按照自己的意志在進行這些對的事、必要的事。

正因如此,相較於一般驅離過程中,經常看見員警顯露的粗暴兇狠面孔,短髮女警所表現出的「良善」,其實更叫我怵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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