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

人妖與猛男得罪了誰?

立委邱毅在政論節目中爆料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蘇嘉全的妻子洪恆珠曾觀賞「人妖秀」與「猛男秀」,與談名嘴及主持人口徑一致地撻伐洪恆珠出席這種場合十分不妥,是「不懂自律」甚至「作賤自己」。然而,在整串「爆料」及圍勦之中,我們卻發現這些看似理直氣壯的叫罵,其實只反映了叫罵者自己的見識淺薄以及傲慢偏見。

恐色忌性的社會及視野貧瘠的名嘴

首先,無論「人妖秀」或「猛男秀」,其實都是長年存在於台灣民間的文化。如果觀賞「雲門舞集」或「優人神鼓」演出不會遭致譴責,那究竟為什麼看「人妖秀」與「猛男秀」就如此不堪?名嘴的大驚小怪,除了反映自己的視野貧瘠、不懂人妖與猛男之美外,更凸顯了台灣這些年的「恐色忌性」特質,以及特定性偏好者對非主流偏好者的打壓。

多年來,台灣部分保守宗教背景的兒少、婦女保護團體,長期促擁NCC等機構,介入公共領域的訊息出入、侵犯人民的私生活領域,甚至透過立法修法等手段,企圖管制人民多樣化的慾望需求,構成台灣當前社會的「恐色忌性」,對任何與「性」相關的事物都動輒得咎。

相關的例子不勝枚舉:情人時節同性戀團體舉辦街頭親吻的活動在電視上被莫名地打上了馬賽克、女軍官私下自拍不可原諒、合意性交易娼嫖都要罰、動新聞散佈性感誘人女體的畫面被嚴懲…。而在這次的爆料事件中,看「人妖秀」、「猛男秀」竟變成大逆不道之罪,節目主持人李濤在影片播出前先是提醒觀眾「要做好心理準備」,後來又將所有丁字褲猛男的畫面都打上馬賽克(彷彿讓觀眾見到丁字褲猛男是一件很恐怖的事)。這些惡果,再再顯示出衛道人士欲將社會「去性化」的企圖,已經直接迫害了性自由、新聞自由,以及(性工作者的)工作權,和人民展現自己慾望的自主權。

不少人批評邱毅過去曾支持男人看A片,如今卻打壓女人看猛男秀,是「性別不平等」。然而,這種建立在性別理論化分析的批判卻難免失焦。我們只需設想,假使今天換作是蘇嘉全看了鋼管辣妹秀,邱毅難道就不會開罵了嗎?

邱毅等人的偽善在於──把性藏在家裡,深鎖在特定的私領域中。不分男女,自己在家看A片那是你的「個人自由」,但如果膽敢「公然猥褻」甚至「聚眾淫亂」,可就犯了大忌。這類假開明派的狹隘視野,同樣也出現在近日許多為了替洪恆珠緩頰而完全不加思索地回批國民黨「讚妹團」或「Hu's Girl」是「物化女性」等半斤八兩之論,都是在複製對情慾勞動的偏見。而這些針對性的權力操作,不可將之簡化地還原成性別問題。

誰?什麼樣的邊緣弱勢?

事實上,性權也是人權的一部分,每個人不同的關於性的選擇、偏好、表達、傾向、行為,都應該被保障、尊重(其中當然包含實踐或觀賞人妖秀、猛男秀的選擇跟偏好)。然而,當前的台灣社會,卻是在近乎強迫症般地全面防堵所有可能包含性的訊息時,同時壓制、迫害邊緣性少數 。

在政論節目中,主持人李濤再三譴責,蘇嘉全及洪恆珠長期偽裝自己與「弱勢」、「底層」、「純樸」的「農民」站在一起,竟然跑去看「人妖秀」及「猛男秀」──彷彿兩者是極端不相容的對立。這種論述一方面罔顧事實,將所謂「純樸的弱勢人民」給道德化、潔淨化;另一方面更是惡意將人妖跟猛男污名化。為什麼純樸的農民不能喜愛人妖、猛男?難道農民、底層人民,就沒有多樣的性慾求嗎?

現實社會中,越是弱勢、底層的人民,往往就越難有條件在主流的途徑中滿足自己的需求。上個月初,社維法修法為娼嫖皆罰後宜蘭首度查獲的案件,就是發生在一對七旬翁及六旬婦之間,交易金額僅5百元的性交易。底層人民在受盡擠壓之際,好不容易在夾縫中找到一點抒發的管道,卻往往被嚴懲與追訴。至於「純樸的農民」到底慾求些什麼,作為一個活生生、理應有各種慾望的人,顯然也不該只有「去性」與「禁慾」這類選項。

人妖、猛男在舞台上的精采演出,都是正當的勞動付出,也滿足了被服務者的快樂跟需求,本該是美事一件,卻難以見容於衛道人士,因此長期蒙受污名與歧視的異樣眼光;任何人公然展現對人妖、猛男的慾望,也都被粗暴地壓制、譴責。目前,蘇嘉全已經因為所謂「觀感」問題代其妻向社會大眾道歉,等於是和爆料者共同穩固了「人妖秀、猛男秀」的污名化。在媒體上,他們被打了馬賽克;在公共言說中,他們被指控為敗壞道德的元兇。這些人,就跟「純樸的農民」一樣,都是社會上的邊緣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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