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

蘋果超變態

去年(2011)11月,蘋果日報一篇〈蘋論:政府超變態〉,洋洋灑灑批判國家「直接把手伸進公民的褲襠裡,捏緊人民的私處不放,十分變態」,稱如此管太多,是「威權時代的餘緒」。然而,檢視蘋果日報多數時候的新聞處理,我們不難發現,作為台灣流通量最高的媒體,幹起諸如「將手伸進公民褲襠」、「捏緊私處不放」等等「變態」行徑,相較於政府,卻經常有過之而無不及。


蘋果以斗大標題,「揭露」台鐵趴有多P性交。

2月19日,近20名網友租借台鐵車廂,在彼此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在車廂內辦趴,事後卻遭社會獵巫一般的追打,不僅其性隱私權被徹底剝奪,媒體更是未審先判地你一言我一語將之先行入罪。而整個追打的過程,明顯可見的,是針對不同性愛活動形式展現的壓制及偏見。

上週五(2/24),蘋果日報以〈太扯 1女戰18男 包火車開淫趴〉為題,「揭露」了這起事件,報導中鉅細靡遺地描寫「台鐵趴」當中包含參與人特徵、收費攤錢方式,以及過程中參與人的性愛姿勢體位等細節;文末甚至引述了一名曾租用台鐵車廂當迎娶禮車的民眾發言,認為車廂若被利用來做非法事,「那真是太扯!會讓許多鐵道迷傷心。」

簡單來說,單偶(一對一)性愛活動的元素及其衍生而出的遐想、奇想、狂想以至於實踐,作為主流霸權和為官方所認可的價值偏好,向來不會被質疑是「讓人不舒服」、「誤導青少年認知」,反倒可以光明正大地成為偶像劇、流行音樂,甚至中小學教科書等各式出版品的正當素材;然而,多人性交的性愛活動,卻被政客以及蘋果日報等媒體,理所當然地扣上「變態」、「噁心」、「扯」的帽子,並予以全面的打壓、譴責。這樣的厚此薄彼,當然顯示出打壓者對不同性愛活動形式的偏見。

租用台鐵車廂當作迎娶禮車的人,可以自持道德優越,對著租用車廂來辦趴的人指指點點、說三道四,這是對自己的既得利益位置毫無丁點反省;而媒體單以此等發言作為報導、評論的基調,則是複製甚至強化了兩者之間的不平等權力關係。

在2月27日〈辣蘋果專欄〉中,余艾苔更直接以
...這起性愛趴發生在台鐵客廳車廂,隨便問個大伯大嬸,都知道不可這樣亂來...
對本案補上一腳;我們在這裡要呼籲,有本事的話,蘋果日報應該一以貫之,堅守這種隨想的「...隨便問個大伯大嬸,都知道...」發語詞,作為未來其媒體自我監督審查的標準。

事實上,蘋果同樣經常刊載一些違反「一般大伯大嬸,都知道...」的報導或論點(包含「政府捏緊人民私處不放十分變態」之論),進而批判政府及中產階級的道德虛偽,這是我們所樂見的;但荒謬的是,蘋果的另外一面,卻也扮演了它筆下所痛加批判的角色,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經常以「媒體揭露」、「維護善良風俗」的姿態,間接煽動或直接壓制各式邊緣異質的另類實踐。(壹集團旗下的《壹週刊》過去也曾以聳動扭曲獵奇的方式,報導「皮繩愉虐邦 」2011年的《彩虹喜劇節》演出。詳見當時「皮繩愉虐邦」的聲明稿、公開信)

今天(2/28),蘋果日報以聳動標題〈淫趴主辦人 上銬拘提 坦承有性行為 最重判10年〉,延續針對「台鐵趴」之報導,並引述板橋地檢署說法,指參與者皆已涉及《刑法》圖利使人性交或猥褻罪,最重可判5年。

在這裡,我們要改寫蘋果在〈蘋論:政府超變態〉文中的一個段落,呼籲國家、政客、司法單位,以及每天振筆疾書撰寫報導的記者、評論家:

「把手伸進人民褲襠緊捏性器,就沒有多P性愛了嗎?就沒有痴漢遐想了嗎?就沒有性病傳染了嗎?全民就非聖即賢了嗎?總統就高風亮節了嗎?只不過滿足中產階級的偽善罷了。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請你們立刻把手從人民褲襠裡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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