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8日

質疑二手菸的傷害累加

我自己對這件事也沒有肯定的答案,只是覺得應該再進一步思考。

我認為「如果吸菸對健康的確有害,那吸二手菸當然多少也有一些。」這句話是值得存疑的。

當然,二手菸也有程度的分別,我相信一個長期跟抽煙者共處一密閉空間:定期定量吸取尼古丁者,會對其健康產生影響。

我所質疑的是,那種在開放空間:公車站牌、建築騎樓、人行道…四處飄散的菸,讓人吸進個幾口,真的會對健康帶來什麼危害嗎?還是這裡的「吸了不舒服」,就純粹只是品味上的不喜歡,如同另外一些人可能不喜歡香水味一樣。

「既然抽煙不好,那麼吸到二手菸多少也有一些傷害」這類主張基本上存在一個假設:香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是屬於累加的。

人體本來就會接收到許多外來物質,並且有其自然代謝與抵禦或者吸收的能力。很多工業傷害如台塑排放廢氣、電信業者基地台的電磁波等,或者吸菸者本身、長期吸取油煙的家庭主婦…是基於長期大幅度的「超量」,吸收率遠超出人體的代謝率,所以影響健康。

這裡可以談到的物質,甚至包含我們一般所認定十分安全且每天都在吃的健康藥品:假使攝取過多維生素C,可能會導致結石、胃炎、潰瘍病;過多的維生素B甚至會導致神經衰弱、噁心嘔吐之類的症狀。

但這類超量是無法累加的,除非你一次吃掉一罐、或者長期一天吃五顆...否則,其實並不會因為你每天吃一顆、吃20年就出事。因此我們並不會認定維生素C、維生素B是一種可累加傷害的「有害物質」,反而將它們定義為「安全可食用之藥物」。

我所質疑的即是,一個人「不定期地」吸到路邊微量飄散的二手菸,除了可能讓他心情不好之外,真的會累加並且對健康構成威脅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