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

跟張君玫的討論課堂權力關係

張君玫
昨天 12:15 ·
早上通識課講到「達娜伊谷溪」的復育,居然有同學拿出相機來照我的板書。我直接說你在幹麼?他居然說我不是照你,是照你寫的字。所以怎樣,這樣子就很OK嗎?你當然不能照我,但也不能照我寫的字。他居然還說,我怎麼那麼兇,這時候嘻嘻哈哈沒有用。我要說的是,你怎麼那麼瞎!今天我在上課,忽然有人拿出相機,照我在黑板上寫的字,你是觀光客嗎?有沒有一種對課堂的尊重?這樣還不懂?莫非以後授課大綱還得加註:請拿出紙筆,嚴禁攝影。
讚 ·  · 不再追蹤貼文

Jireh Tsai 、 Mayer Su 、 Pepper King 以及其他 34 人都說讚。

Hsiaoya Su 討厭死了!!!!君玫姐姐息怒。
昨天 14:14 · 讚

Hsiaoya Su 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644097
昨天 14:14 · 讚

劉曜瑋 可能他想要考試的時候用
昨天 14:55 · 讚

劉曜瑋 從這個舉動大概也可推知他對課堂的態度了!
昨天 14:57 · 讚

Daphne Chen 態度好差勁!!!
昨天 16:12 傳自手機 · 讚

陳均涵 ‎...社工系常出現的狀況@ @'''~
昨天 18:13 · 讚

Wei-Xiang Lin 我還被錄音過耶,當場我就發了一頓火,雖然我的那位學生還未成年... 課堂上的規範有太多事例可以談...
昨天 18:33 · 讚

Wei-Jhen Chen 推薦這個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oKprC9XQAS0
昨天 20:19 · 讚

Wei-Jhen Chen 如果影片屬實,似乎在補習班用手機照板書,已經是件普遍流行且可被接受的事...。然後他不小心把老師的課,當成"補習班" ...
昨天 20:20 · 讚 ·  1

張若渠 老師的版書也沒多少字是在照怎樣的?= =花那幾秒抄筆記的時間都沒有?
23 小時前 · 讚

王顥中 丟點不同意見,別生我氣嘿~

因為我不在那間教室,只看到你上面給出的訊息。從這些訊息,我實在推不出這位學生「態度差勁」、「把課堂當補習班」,或者「學生態度如何...(為了考試?紙筆抄筆記就不可能是為了考試?)」、「不尊重課堂」的結論。

我的意思是,課堂的規範,應該是在課堂的實際互動過程中由參與課堂的師生共同擬定而出的(意思是,一方面,它不是一個先驗存在的東西;二方面,它不應該由課堂上任何一個角色單方面訂定的。)

舉例來說,今天A老師不喜歡學生拍板書,B老師卻完全不在意,C老師甚至鼓勵學生這麼做;那麼「課堂上拍板書」這個行為,在A、B、C三個老師授課的教室內,可能就獲得不一樣甚至相反的評價(這裡是說明,課堂規範並非不會變動的)。

再來,學生拍板書,可以理解成是「懶得抄筆記」,但也可以理解成是「急著想把所有板書記錄下來」

在我的經驗中,有時候開會或者什麼的,也會有人提議在人力短缺的情況下,用拍照取代會議紀錄,但是我自己覺得,照片不容易整理、畫重點,所以不喜歡這種記錄方式。但這只是我個人的學習、記錄的習慣,不能代表別人,說不定有的人用這種學習方式記錄重點,非常上手。

事實上,幾年前我在別的大學課堂上,用筆電抄筆記時,也被老師制止過,只說「上課用電腦很離譜」,但在我說明我的動機後,它就可以接受,而我認為,課堂的規範本來就應該是協商的跟動態的,不是理所當然的,如果今天我有足夠的理由,覺得非得用相機拍下板書不可(例如老師畫了一個很棒的圖,我一時很難複製;或者,我就是覺得透過相機來製作筆記,很方便學習),我會在課堂上據理力爭。

(當然,不希望學生照板書,可能也有很好的理由,只是我在這串好像還沒見到就是了。強調一下,我的重點還是「協商」。)
19 小時前 · 讚

張君玫 樓樓上的張同學就在課堂上所以很清楚,還有其他上過我的課的應該都知道,我的板書字很少。另外,大家應該也都知道,我的反應都是直接的,不跟你繞圈子裝客氣。

我也跟當事人說,比較讓我不高興的是他接下去的反應,那副「有什麼大不了的樣子」。接著我還是照舊叫他幫我弄電腦啊,他邊弄我就邊跟他說,你還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嗎?

基本上,我的課堂態度通常是這樣,單一的事情不會讓我全盤否定你,但當下的情境我也不會假裝不在意。

此外,樓上說的用筆電抄筆記,和拿出照機仍有不同,哪裡不同,我不想再強調。你覺得可以增加效率?我不覺得。你覺得不會干擾課堂,干擾到我就是干擾課堂。道理很簡單
16 小時前 · 讚

張君玫 另外,可別以為我這樣回應就表示「我生氣」,並沒有。
14 小時前 · 收回 ·  1

王顥中 當我那「別生我氣」是多講的啦~確實啦,你的板書字真的很少,而且有時候是想到什麼就很隨性地寫,所以我也不知道這個同學為何要拍板書,不過這也不是我想說的事啦…

我丟幾點出來接著講:說「干擾到老師就是干擾到課堂」,單看這句話是成立地,可以普遍適用;但這不應該表示針對拍板書這事就「沒的協商」了。舉例來說,拍照當然不能用閃光燈,AF對焦補助燈要關掉,(如果是用手機)拍照聲音要關掉,以及不要拍到老師…等等;這些事情都是可以協商的事項。也就是,如何同時拍板書,同時不干擾到老師,也不干擾課堂進行,這應該是「可以談的」。

雖然你強調「拍板書」跟「用筆電做筆記」不同,但這只是對你而言,例如,我前面提過的老師(那時我在文大修新聞系的課),他就覺得我用筆電抄筆記干擾到他,生氣地說「三十年前哪有人用筆電上課」(有才稀奇哩...);而我,老實說,我雖然是據理力爭,但回想起來,我態度上也真是一副「有什麼大不了」的樣子,因為,第一、我可能真的覺得沒什麼(或者,這個態度對應到,是反對者沒有提出真正的理由反對,只是一副「怎麼可以這樣?」的態度。);第二、假使這堂課裡可否拍照(可否使用筆電)是未經協商過的(也就是相關課堂規範沒有被訂定出來),動作被制止,感到訝異,或者覺得「有什麼大不了」,也不難理解。

最後,講件跟這件事或許沒關也或許有關的事,只是隨想而已,隨便看看吧:許多私立學校校方(包含東吳),打算上課錄影記錄,做遠距教學,事實上很多學校的系所已經在做了,我不知道大家怎麼看這件事。

第一個隨想是,我假設這裡的大家應該都是很反對吧(有意思的事但這也反應了「學校-老師-學生」的現實的權力關係,「協商」這個詞總是在面對權力上層時被提出的要求,權力上層只需「下令」或「決定」就好);所以,到時候很多人會不斷地像學校要求「協商」、「開會再研議」,拖延這項規定的實施。

第二個隨想是,假使真的實施了,屆時反對拍照錄音的,大概會是校方(為了智慧產權,或收費的線上教學網站,如果讓人「盜錄」,那可是會影響收益的),而課堂的實際參與者(學生,或者老師)的「拍照、錄音」可能反而變成有一定的激進意義了(突破知識的壟斷)。
10小時前 · 讚 ·  2

Chun-Ting Wang 孩子,別鬧了,老師說的話都不用聽了嗎?
9小時前傳自手機 · 讚

張君玫 一、我不愉快,那就表示「有什麼」。二、並不是所有的事情我都需要跟學生「協商」,只有容忍與否,比如你想聊天睡覺或大聲喧嘩,當下我可以選擇,直接建議你出去或不爽但忍耐。三、學校要推遠距教學錄影,仍然需要老師的同意參與。四、本來就有權力關係,同時也有權利關係。五、「突破知識的壟斷」跟這件事情的關係不大。
9小時前 · 讚 ·  3

Wei-Xiang Lin 大學生的幼稚化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從九把刀還是個交通大學學生時就開始了。幼稚化的一個明顯指標就是連講話聲音都要老師管。
3小時前 · 讚

王顥中 看來我得秉持著邱妙津對分析的偏執繼續嘮叨一下,這樣講好了,「讓老師不愉快」,當然可以表示「有什麼」,也就是說,它構成理由,但是,我想指出的是,它絕對不構成充分理由。

試著想一下下面幾個例子:

【老師X主張學生都必須穿黑皮鞋配白襯衫上課,否則就會讓他不舒服(布鞋、球鞋都不行,更別提夾腳拖了),同時,他主張他無需跟學生協商,有時候他心情好時,他看見有人穿T恤上課會選擇容忍,但有時候他忍無可忍了,就會請沒穿黑皮鞋白襯衫的學生離開教室。】

【老師Y不喜歡學生用黑筆抄筆記,覺得黑筆讓他不舒服,規定學生得用藍筆抄...】

【老師Z不喜歡學生長頭髮,覺得長頭髮讓他不舒服,規定學生都得理平頭來上課...】

我不知道樓樓樓上那位發言說「孩子,別鬧了,老師說的話都不用聽了嗎?」的朋友,是不是會同意上面例子裡這三位老師的要求,如果是的話,問題可能就更大了;但這裡恕我先不考慮這種可能性,我假設這裡的許多人會覺得,小張老師不准學生課堂拍板書的規定,是合理的,但X、Y、Z三位老師的規定是不合理的。

好,問題來了,「干擾到我(老師)就是干擾課堂」這個命題,實際上就是無法幫助我們區分出,為何前者的規定合理,而後者不合理。

這就是我說的,「讓老師不愉快」無法構成充分理由,否則任何可能讓特定老師不愉快的事項,都應該在課堂上被排除。(有老師不喜歡學生上課喝水;有老師堅持要學生穿黑皮鞋白襯衫;有老師要求學生抄筆記要用藍筆,不能用黑筆。這些例子都不是我亂想出來的,不僅中學校園非常多,大學也不少見,我在文大就遇過規定學生用筆顏色的老師。)

因此,我認為還是必須找到一個穩固的判準,來定奪什麼規範是合理的而什麼不。形式上,我前面說過,這個判準應該是由課堂師生共同協商出來的;至於實體是什麼,這恐怕不是我現在可以三言兩語就給出來。

但至少,我們可以從認真講述為何不能「拍板書」的更多理由當中,找尋線索。

ps.遠距教學錄影的事情我已經強調是隨想,可能與這件事情無關,只是多提的,只不過,既然你都回了,我就多補一句。一方面,「仍然需要老師的同意參與」這件事情,還是必須考量不同老師的權力位置,例如,剛進學院的助理教授,或者專案一年一聘的老師,是不是真的能「不同意」呢?另一方面,我想,再過幾年,搞不好新聘教師的合約就直接內建了同意條款都不一定。
2小時前 · 讚

張君玫 這樣說好了,你說的那些「例子」,跟我說的那個具體「情況」有何相干?我不在乎那些老師XYZ,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只就「我的課堂」來說。有任何不滿,可以直接表達或申訴。但是,我覺得我真的沒有必要再跟你討論這些「大道理」。
約 1 小時前 · 讚

王顥中 好,既然沒意願談我就不多說了。
約 1 小時前 · 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